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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琦辽宁/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

夺取他人思维算不算违法行为?

最近遇到很能忽悠人的所谓老板,抓住有点事业心的各年龄段女性意图汇集她们的资历财力满足他对钱的欲望。一一吸取她们的经验再编话去忽悠客户那种,因为害怕被发现自己无料一直躲着。遇到这样的人该让他长记性或者默默离开由他继续忽悠……你们可有类似遭遇,如何处理的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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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先生诸城高级技术学院
创建于:  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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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江苏/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创建于:  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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