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最终合作谈判时,会提出试用期6个月的条件,但表示薪水在3个月后会按正常工资发放,可身份依旧是试用工。对此,你了解多少?企业用意何在?作为合同工,你是否明白背后对员工的利害关系?
写回答
试用期按劳动法合同3-12个月不得超过一个做。1-3年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到无限不得超过6个月。不满三个月不能约定试用期
3赞
0踩
0评论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公司,个人建议最好别去🤔
对员工利益不负责,没有归属感,没有考虑到员工的利益,有句老话,无奸不商。。。。
1赞
不是很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