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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们公司不同意,30天后直接走就可以了,离职证明你可以和你的新公司说明一下,新公司要是可以的话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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