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事情是这样,我前单位,去年11月份,12月份,今年1月份欠发我三个月工资,今年2月公司以疫情为由,不发放工资。3月4月公司决定放假两个月,并且不发放工资。我二月份去公司要之前欠发的工资,公司不给。三月份我去劳动监察投诉,公司给出回复,要求我离职,才给我发放之前欠发的工资。
写回答
补充一下,17年我到该公司入职,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约定,入职满一年,公司开始给缴纳社保,并补缴第一年社保。现在离职了,我才发现,公司只给缴纳了18年9月份以后得社保,而并未给我补缴17年8月到18年8月的社保、医保、失业、意外、工伤等保险。
3赞
0踩
4评论
告他!
4赞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