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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月份和单位刚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单位要求六个月,可是现在我负责区域项目都受政策影响公司不在投资,但刚宣布项目停止,第三天就叫我终止合同这样情况我咋办?工资按80 %发的,我可以要求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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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一条可以解决你的疑惑。三年的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没有毛病,试用期工资八折也没有问题,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能胜任、犯大错、犯法、生病等自身的问题不能履行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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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按转正工资百分之八十发放,转正后应当百分之百发放,非因个人原因终止用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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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进行法律咨询求助吧,如果有领导,进行一次咨询,合作不行就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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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有点写试用期终止的条件,其中你的项目出现的这个问题也是条件之一,那就没话说。反之,你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如其不答应,你可以去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仲裁。仲裁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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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局去咨询,那里解答很全面也很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