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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9.11.1入职,签了1个月的劳务合同(以遗失),由于员工接连离职,老板说2020.2让我转正,但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我提交了书写的劳动合同,公司未给予签署回应,2020.3月交了社保,但是2月没有交社保;我如今想辞职,怎么算工资、加班费等等,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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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作为在“智联招聘”平台“答题”板块的讨论交流使用,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限于知识和经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以下内容不作为专业的司法解答也不作为法律援助的建议。 1.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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