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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童江苏/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专员

求解决方法

前提:公司总部在A地,子公司在B地,离得不远倒也是属于两个城市,单次车程1.5h不到。两边都提供免费食宿,来往路费可以报销。 24年公司做校招,招了一小批应届生,做报到须知的时候以在总部发展为准,包括后续培训安排也是如此,现入职后有一个名额需要去到子公司,和同学做过沟通均表示不愿意。 劳动合同上有明确写明是两处工作地点,能强制执行,但也存在风险,也不想给学生们留下不好的印象。 后再次沟通,用人部门表示总部能接受2人编制,但子公司那边也很想要新人,同学表示在一切福利照旧的情况下能保证每周一次往返路费报销也愿意去往子公司工作。 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呢? 公司是希望利益不受损同时有个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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