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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正式聘用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若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即刻离开现在岗位,此事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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