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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号入职,有7天双向选择期,选择期是什么呢,就是这7天内你自己辞职或者公司辞退你你都没有工资,通过7天就从1号开始算工资,但是保险11月不给上,人事说了一堆然后就是想上11月保险就得12月底提前申报,虽然11月份是整月但是也没有保险,我就想知道公司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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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我以从事了HR工作10几年的工作经验告诉你,这是违法的,入职之日起公司有责任及法定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所以说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你先与公司沟通,如沟通无果,必要时利用法律武器及时维权。 可以关注我,为你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点赞关注我,职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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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 首先,员工在入职时应该享有社会保险等福利保障,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后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这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您提到的“双向选择期”通常指的是试用期。根据《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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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劳动法角度来说,入职当月就要缴纳社保。从企业的实际运营来说,入职次月缴纳社保也可以接受。 因为部分企业实施的是转正后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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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大多数公司尤其是私企,一般试用期三个月,不给缴纳社保,第四个月给申报办理,第五个月才发生费用即实际缴纳。这就是企业压榨劳动者的方式之一。你第二个月公司就给办理社保了,这算不错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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