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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6年多了,第一次因病请假,是口头请假1个多月之后联系公司准备回去工作结果公司给我的回答是;被辞退了,理由是旷工. 让我始料不及的是我之前的一月的工资也没发,现在公司就一直让我等着 想问问大家怎么办呢 去找劳监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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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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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证据说明你是请的病假,然后再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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