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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签的劳动合同内工作岗位一栏很笼统,但一直在业务部工作,未犯任何大错。但老板突然以能力不足为由,强制要我调部门工作,且不明确薪资,这是否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谢谢各位帮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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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很难完全确定的,关于劳务合同的纠纷除了不发放工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金钱问题,像变换岗位,变换工作内容等问题建议就不要较真了,感觉不开心可以选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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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不算的,你要是不喜欢可以换个工作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