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写回答
依据教师法的规定,那些丧失教师资格的人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法》的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如果已经获得了教师资格的,将会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全文
0赞
0踩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