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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很多都是这样子。你提合理合法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干好本职工作就好。斤斤计较的老板未必就不能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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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搬出来,一个月内要办理入职,超过一个月不办理入职,公司要给员工双倍工资的,告他分分钟的事,拿了工资走人,没必要继续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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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劳动部门告他,已构成劳动事实可以得到解决。
这是一家上市公司,不是私企,头痛中还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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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到头来就是用人单位的损失,按照劳动合同法,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算双倍工资,一年之后,无固定劳动关系自然成立,而且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请收集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离职以后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自己看情况...全文
小农意识
上市公司不代表什么,这种公司明显是逃避企业责任和损害员工利益,这种地方不值得长期合作。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这种没诚信的老板不值得长期合作,我也准备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