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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这样一件事情,我工作的好好的,只是问了一下关于请假的事情,还没正式请假,就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我没签离职单,请问各位大神,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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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要首先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比方说考勤打卡记录、签字盖章的资料、合同或者协议等、工作群截图等等。另外,该公司是否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公积金,工作了几年等等,到公司所属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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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可以参考以下建议来处理: 1. 确认是否为正式解雇:如果只是被告知不用来上班,而没有收到正式的解雇通知,那么你可能还在公司的名单上。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确认是否已被解雇。 2. 沟通并了解原因:与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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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先看你之前上班的时候签没签过劳动合同,然后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期限是什么,第2个就是保留相关的证据,然后这个属于是公司辞退是可以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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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应赔偿。 当然也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之前你与公司之间是否有其他情况出现,这都是需要考虑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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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离职单你首先还是要去上班的,这个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公司会认定你旷工,你现在要做的是留足证据,证明已经通知你让你走人,然后去上班,如果你的权限工位全没了,那就可以直接仲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