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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到日子了说我跟不上公司节奏,延长两个月,如果两个月之后他们还不满意就让我主动离职,之前没有任何征兆。我已经辞职了,现在在找工作,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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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3年的话,试用期三个月,反正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像你这种情况感觉很难呀,因为试用期是双向选择时期。如果你想维权得有足够的证据。至少证明公司给你延长试用期的理由是支撑不住的。建议你咨询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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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是合法的,哪个公司用人都用试用期,只要之前跟你沟通过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这就不违规,不过延长应该有具体的理由,也该跟你当面讲清楚后征求个人去留的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才能决定你的去留,既然你没继续工作两个月,那就不能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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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看,试用期有没有相对明确的试用考核标准,如果自己都按照要求达到了,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单方面的延长试用期是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些,三年合同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企业这样操作也是正常的,所以还是要明确企业是否是恶意、无故、单方面等要素的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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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不发你工资,何必去维权,主要是你是否接受公司的提议,如果不接受,就直接提出离职,工资照样拿,不拿直接劳动局举报,他不敢不给,拍好工牌照片,在公司工作时照片,这都是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有这证据,不敢不发你工资,还不能随便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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