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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离职时,不管辞职或辞退,都只能按1900+工资折算,开始入职时,就强迫所有人签最低的1900+薪资,人事说公司规定就这样签合同,没人可以例外。市场总监离职的时候,1w+月薪,最后只拿了几百,遇到这种事情,有办法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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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维权,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相冲突以国家法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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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违法 如果是辞退性质更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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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维权,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可以起诉雇佣你的公司,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就应该付清你的劳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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