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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3个月,10月4提离职,领导和人事部都知道,8号回来交接工作,和领导谈的时候已经说好8号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走了,然后人事部电话里不让我走,说能不能等一星期,我说太久不行,然后8号交接完我就走了,会不会扣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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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是合理合法的,但如果不是真那么急的话,其实也可以配合对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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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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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急事最好交接清楚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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