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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大三在读学生,寒假想出来帮家里分担压力,在某连锁超市做寒假工从一月一日工作到一月三十一日,老板说月休只有两天,法定节假日无休,春节工作的两天只有双倍工资,初二和初三共休息了两天,企业内部邮件说的是本月门店员工共调休六天,老板说我是实习期,不根据规定来,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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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要求三倍工资,因为寒假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2、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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