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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好,我公司开出去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进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开出去多,那我增值税缴纳金额,就是我开的普通发票税额+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事实上,我进项大于销项,等于我交的税额,就是开出去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额,一边抵扣额有剩余,一边却要交,这个没办法的吗?有没有类似的政策,可以减少纳税额,另外,抵扣额有剩余,可以预留多少年,有没有期限的?问题有点多,谢谢老师耐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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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是一般项目,开普票和专票的销项可以合在一起计算,如小于进项就不需要缴税。留底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一项业务为“一般项目”,一项为“即征即退项目”,就需要分别计算进项和销项。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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