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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字,是两种都行,能按五千为基本工资要求算加班费吗?如果仲裁公司推脱按或后边的最低为基数算加班费,劳动者是不是没辙?约定标准工时,实际工作12小时,请路过的亲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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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或”字通常表示选择关系,即两种方案中任选一种。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工资为“5000元或按公司规定”,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选择以5000元作为基本工资,也可以选择按照公司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执行。 如果劳动者选择了5000元作为基本工资,那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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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岗同酬,一个岗位不可能有两个薪资标准。在发生劳动纠纷时,此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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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面虽然写了4000+1000或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你每月开支是有工资流水的;加班费要提供你每日工作12小时的证据资料,超出标准工时的部分,分几种情况,平时加班1.5倍;周六日加班2倍;节假日加班3倍;然后计算;加班费按照工资总额进行核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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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二选一,看你情况,这种合同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