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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绩效考核如何两全其美

公司想要制定绩效考核标准,要把现有的实际工资拿出30%做绩效工资,也就是原先能拿10000固定薪资的人,现在的工资形式变成了7000+3000绩效。达标就是10000,不达标就是7000+(3000-N)。 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公司又执意要执行,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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