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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一家公司的电话,我已经忘记是否投递过简历,简单沟通后感觉可以,距离和薪资都比较满意,唯有公司提出一周试岗期,且试岗期离职没有薪资,刚刚在网上查看了律师的点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员工任职公司工作,即使只有一天公司也是要支付报酬的,因此公司的制度是违法的,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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