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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董明珠在 3 月 7 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小组会上建议立法,对偷窃手机、捡到手机不还者追究刑事责任。她解释到,现在手机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很多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所以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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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不现实,现在技术发达的很,很多偷手机的小偷都是组团作案,他们会找一个后期处理的人把手机内容删得一干二净像新的一样,如果这样再卖,而回收手机经营店却不之情,怎么办?你总不能最后追查到回收手机的头上吧,我觉得倒不如加大加大对小偷的惩罚,让小偷不敢...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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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这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已经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单单就偷手机这一行为判处,不合理,并且处罚也太重了,虽然偷手机很可恶,但个人情绪并不能影响物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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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越多,证明这个国家越乱,一个国家的法律老百姓都没法知道有多少!?是些什么样的规矩?!执法怎样!?光在大会上吹牛有什么时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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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她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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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上所说 那入室盗窃可能要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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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手机就是不可饶恕,我也丢过手机,能怎么办啊,警察说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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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众取宠,法律又不是她家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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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来了,董小姐手机被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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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归要说点什么,不然的话坐那多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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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明朝的制度来衡量当今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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