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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月提的辞职 公司人事说最晚15天就可以走了,但是现在又和我说要我实际工作天数够15天才行(期间有事多次请假)请问这样她是合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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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公司制度有规定的,员工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企业收到申请面谈,并安排招聘补充人员,人员招聘到岗后,可以安排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等;公司要求实际工作15天后可以离职属于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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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公司人事最初表示最晚15天就可以走,但后来又要求你实际工作天数够15天才行。这种情况可能会引起一些困惑和争议,因此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你需要确认公司的人事政策或者劳动法规定中是否有关于辞职和离职的相关条款。如果公司的人事政策或者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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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合理啊,劳动法规定是书面提交离职三十日后才可以离职,如果在三十日内,公司让你哪天走都是公司权限。
这个没有问题,公司做的没有错,你要最晚15天已经是非常不错了,你总共要有一个交接,让新来的人和你有一个对接吧。再说你辞职也不差这几天,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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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关于这个天数,15天属于正常,但是如果说你就是想提前走的话,可以跟企业进行沟通,然后或者说你可以承担一部分工作,但是不需要坐班或者是有事情再来。友好分开,日后好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