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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刘勇
我是在我们本市一家大型商场工作,我的社保是这家商场给我交的,我隐约记得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是跟我签了两份,一个是**物业公司,一个是我们这个商场,我刚刚查了下,这个物业公司的法人是我们商场的二老板和三老板,股东是我们这商场的大老板。这种情况是不是我就不属于商场直签合同了吧?也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了吧?请各位指教下。。。
刘勇人力资源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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