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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同时,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员工请事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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