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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赐予的,不是劳资双方斗争的结果。 1、民国的时候,工作时间一般在10个半小时以上,两周休息一天。有一个上海纺织女工的访谈,说盼解放,就是盼着8小时工作制。 2、中国1952年规定是8-10小时工作,这个8小时是学苏联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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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制定每周工作不超45.小时且夜班的工资应当设为1点5倍强制保护节动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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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视,刚看完电视,连续剧,名字叫跨过鸭绿江,志愿军为了世界的和平,保家卫国甚至牺牲,不都是为了国家默默的奉献吗? 和平年代,为国家,辛苦加点班可以,但为了资本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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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但是,资本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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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单位实施着绩效工作,又能怎办?挤破头也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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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招聘是单位与个人双向选,也是搏奕。老板每天睁眼每每想到支出,想降低成本,员工想增加收入,也要恋爱生活,如果招聘时告知工作时长和报酬,个人觉得劳有所获无可厚非,否则就应按劳动法补偿吧。一切皆有平衡,打破规则注定合作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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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按国家劳动法去落实,所以很多厂都是两班倒,12小时,26天,要么白班10小时,夜班10.5小时!
因为劣币驱逐良币;你不干有太多的人等着干。 而快速的发展需要生产力的不断顶上来,所以很多公司便顶风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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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就与法律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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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朦人日8小时制,每月休息二天。倒至为每月调休二天,日工作时间必须12小时,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