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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去年11月1日进公司,签定了3年劳动合同,11月试用一个月,12月转正,在今年1月17曰,毫无理由突然遭公司辞退,找人事主任询问原因,说是上下级关系没处理好。可解辞单上没填写任何信息。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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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要求补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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