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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 公司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 支付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并代扣税5000余元 扣税理由是终止劳动关系非解除劳动关系 不属于个税的免税范围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已经在办失业证 很困惑 有同款人士吗 能分享下维权经验吗 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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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补偿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三倍的话,免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超过的部分除以本企业工作年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以结果作为工资收入,按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条款如下: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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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扣税的,但是应该是按薪金所得,属于个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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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扣税的事情,你可以咨询一下这方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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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扣税的事。可以在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不行就仲裁。
这个你不要再这问了,你问下当地的劳动部门,他们有专人解答,这样更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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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也想求解,如有熟悉者方便答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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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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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穷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