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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的时候人事部门让签订了一个员工入职须知,里面有这么一条,“员工入职后前十五天为适岗期,适岗期内自动离职或公司确认乙方难以胜任工作给予辞退的,薪资以 30 元/天计算;适岗期通过,按适岗第一天起计薪(入职不满7天无薪资)。”请问大家合法吗?可以去劳动监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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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的时候职位和薪资是谈好的,但是在第14天的时候老板谈话让调岗,需要去外地,我面试的时候已经说过,短期可以,长期不可以,然后老板说你与公司理念不合,让我办理离职手续,正常流程是应该3天手续交接,但是为了赶在15天内的时间,一天后直接通知我明天不用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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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七天离职没有工资这个明显不合法,但试用期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你可以把所有你认为对你有利的证据全部提交,然后等劳动部门回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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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问明显不合法,这种公司还是别进了
试岗不合法。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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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克扣工资的都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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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一看就不合法啊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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