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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工作五个月,已转正,公司在疫情期间未提前30天通知,在26日直接以微信消息告知我不胜任工作开除处理,现公司拖欠我三个月社保、五个月公积金以及上月工资。请问我向公司要求n+1或者2n+1的补偿合理吗?与公司简单沟通了一下,不愿意赔偿,要我直接走正常辞职手续,并威胁我如果不愿意正常离职,他会在离职证明上写明为开除,这样会对我有影响吗?如果劳动仲裁的话,我应该怎样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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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再仲裁,另外没有2n+1这个说法,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是2n,n+1劳法合同法上也有说明些情形适用n+1, 你这种情况应该适合2n,再协商补缴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你所说的离职证明写开除,肯定会是会有影响的,所以最好建议各退一步,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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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能拿出你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吗?如果没有,正常情况下急辞是赔偿n+1,社保与公积金可以要求补交或者以现金支付。可以自行协商,能够内部解决最好。实在不行,你再走司法途径,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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