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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11口头向总监提出请辞,6.12正式书面递交辞职报告,6.14完成工作交接,总监到6.14才签署同意意见。可总监接到公司电话立马翻脸,下周五6.21才能离职,否则不发工资。我又与下家约好这周入职,待遇也比现在的好多了。我该怎么办?附图是合同上监理公司对试用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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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下家沟通下,看21号入职是否可行,不行的话就按原来约定,这边的工资不要了,有舍有得,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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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迟些天,不妨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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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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