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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看是站在哪方的角度了!站在员工的角度,可能会有些接受不了,因为原本考勤期都为30天,到过年的时候临时调整到34天,意味着工资缩水了;而站在公司的角度,年假为国家法定假期,在这段时间,员工的自身价值不能很好体现,因而做出这样的挑整。但还是建议公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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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多余的天数可以和员工协商给予调休或加班费,要有合理合法的解释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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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该按照劳动法来考勤员工工资,如果公司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给员工发放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