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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很认可问题中提到的人。主要纠结点在于: 希望通过提醒员工的直属领导关注员工动态,如能发现问题,通过调整现阶段的工作、待遇等,起到挽留作用,好过重新招聘; 但又觉得应尊重员工的个人选择,不需过多干涉,实在要离职,如能商议也可到时再议。 同时作为人事和同事,角色不太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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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人家还不是特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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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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