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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公式是: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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