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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做不下去了,要跟总公司合并,我们部门要全部搬到总公司办公,目前我已经提了离职,但是我的岗位没有人交接工作,人事也说不准备招这个岗位的人了,经理自己要辞职了,想让我们都搬过去总部,总部部门的经理可以跟他交接工作,他就可以立即走了。而却跟我说,还要我留一个月。不想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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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去和直接领导协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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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完工作,与人事签好手续,大大方方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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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提前一个月离辞申请,交接工作。工作交接好也可立马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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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这个岗位不招人了,所以有些事情还是要你来做些收尾的工作,这只是我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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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去向,递交辞职报告后,可以与人事部沟通离职时间
没必要,提了离职,继续待着只是浪费时间
领了上个月的工资走人就是了,正常流程是提前一个月提离职申请,然后交接再走人。你这是特殊情况,显得你很被动,最小的损失就是拿了上个月的工资就走人,后期如果要交接,再沟通一下就好,拖一个月很难受。
正常来说是得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都这么规定,劳动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这个具体的得看你和领导公司协商情况。
你在工作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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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作地点改变,离开原来的城市,那么你有权利拒绝,并且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具体请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