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写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全文
0赞
0踩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