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写回答
带上相关在职证明 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赞
0踩
1评论
合同没有写试用期3个月的条款,就可以告,有的话就没用了
2赞
恶心公司,劳动局告他
1赞
你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7赞
看合同里有没有明确写明试用期3个月,没写可以告。
0评论
不太清楚
申请仲裁么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