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劳动合同乙方我已签字,劳动合同还没给到我,做了一天觉得公司不怎么适合,加上公司有点变态的制度,迟到扣工资就算了,竟然说什么迟到要在群里发红包,迟到多少分钟发多少钱,应聘会计岗,签合同后还让我找亲戚签个担保书,入职交的材料我想要回来,如果要不回,是否可直接走人,会不会留下麻烦?
写回答
首先,以后要注意先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决定要不要签合同。。。你这个工作里出现了个亲戚保证书的条款太不合理了,不建议就职,附加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完全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不成立的理由。
13赞
0踩
1评论
材料应该要不回来了,但是现在可以提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就能提离职,你想立刻走,也可以提出来。就看和公司怎么协商了。早走早止损
2赞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