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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HR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可发放offer,并向对方收取入职材料(银行流水等),应聘人员表明可在一个月内入职,并询问入职后相关事宜,HR迟迟不回复,也未向应聘者催交入职材料。一周后应聘者将材料发送给该HR,收到的回复是“以为您不来了”,并称该职位已招满,之后也没有任何说明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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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应聘者从未向该HR表示放弃offer,HR不仅没有积极回答应聘者提出的关于到岗后工作上的问题,亦没有向应聘者追收入职材料,最后非常主观地得出“我以为您不来了”这样不负责任的结论。对于此事,应聘者一直希望得到一个解释,但HR采取了不回微信不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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