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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面试谈好了会天去入职,说好试用期一万工资,过试用期后一万二。可今天去办理入职,签合同时要求试用期为六个月,转正后才可买社保。作为一个去入职人事行政经理的我。这样的事能干吗?好像有点知法犯法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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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拍他脸上,然后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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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离开,别给这样明目张胆违法的企业任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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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试用期也是6个月,不过我们是校招生,但我们试用期就开始有五险一金了,所以6个月试用期不买保险的显然比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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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骗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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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试用期都没有在国家的法定规定之内
合同中间一撕为二,随手丢垃圾桶,问他/她“给你工资,过来帮我搬砖半年,出事自己兜底,你愿意否?”
为了省二千块钱拖你多少个月
不正规,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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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自己了 不过6个月没有社保确实不正规
作为高级岗位还能这么弄,下面的岗位可想而知了。 见微知著,这家公司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