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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一家公司《聘用通知函》,如果在约定的入职时间没有去入职,被录用者会有什么样的委约责任呢? 收到了一家公司的《聘用通知函》,大集团负责旗下白酒业务,待遇都还不错。再考虑要不要签呢?通知函里明确规定了:如因个人原因撤销《聘用通知函》,视为违约,公司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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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去干一天,然后以不合适理由不去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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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看该通知函,如果有写这一项,尽量诚恳沟通,说明原因。保持职场人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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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是违约,最简单的处理方式是非常诚恳的道歉,请用人单位原谅。要做好接受被责怪的准备。这是任何一个有职场道德的员工应有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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