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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月份入职了一家电商分公司(与其说公司,不如说是工作室,整个公司加上我就6个人)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至下午5点半,夜班,3点半到晚上12点,因为双十一活动期间每天被要求上班16个小时,超出的8个小时是不算加班费的,我因为还是按照之前的班表作息时间上班就被公司解雇了,这合理吗
刘志鹏前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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