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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肯定是不对的,我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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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建立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的,即便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合同,与劳动者约定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按集体合同规定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就是按你同岗位人员薪酬水平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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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举报,然后调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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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我也不知道,你只能去寻求上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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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就不合法,其他不用说。所以他敢随时让你走
入职三个月,加班二十一天,感觉你这三个月基本就没休息,你这么卖力的员工企业竟然不签,真是这个企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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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可以告他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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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咋交的社保
真操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