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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届名校毕业。7月份来目前的公司,实习期俩月,试用期据说一般都6个月,由各个部门同事投票,一票不通过延长俩月再投。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基本工资5000,试用期4000。我刚来面试的时候,不肯透露工资,我转试用期后,也没和我坐下来谈过工资、制度,稀里糊涂呆到现在(身边人都让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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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民主”式管理模式,还真是少见。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劳动合同一年期限,试用期只能是两个月;这个是不能靠投票的。 关于“忍”,在不同的处境,忍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如果把它作为一种付出,值不值,要看你的目标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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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去问清楚自己的工资和其他权益等,要么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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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赶紧换个吧,拖的越久越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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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的上班,那工资人家说多少就多少了。
这样稀里糊涂的工作不值得待
可以问问靠谱的员工,然后在做决定去还是留!
如果不好不适合自己我觉得还是选择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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