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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等。我国税法第三条和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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