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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七年三月份入职塑胶厂做机修。入职时耳朵的听力的电测听不合格,我耳朵不臷任何助听设备能正常用普话交流。我七三年人五十岁。厂跟我连续签过三次合同!二零二三年五月二日到期。人事主管三月三日告诉我“环保管得严,我电测听不合格,不能继续留厂工作,劝我离职”无奈求助解问。离职能得到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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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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